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凡有意参加以下一项或几项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次报名:
(1)春季考试(2023年1月举行)
(2)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简称“1月份外语考试”(2023年1月与春季考试同时举行)
(3)专科自主招生考试(2023年3月举行)
(4)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2023年5月举行)
(5)秋季统一高考(2023年6月举行)
(6)2023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2年11-12月举行,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
(7)2023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23年3月举行)
各项考试时间以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0号)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23年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招生人数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26号)要求,为做好2023
2022年3月10日,东北财经大学在科学报告厅召开干部会议。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熊茂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决定:肖兴志同志任东北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方红星同志任东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公务员局局长孙宏伟主持会议并宣读省
本科批高水平运动队增加专业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修正后的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