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增强考生选科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匹配,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研究确定了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信息),供2021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选科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2019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2年、2023年参加高考的选科要求仍以2019年印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具体以各高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在我省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现“应考尽考”的目标任务,陕西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教育部精心指导,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亲自部署、现场调度,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晓协调指导,副省长方光华和徐大彤坐镇指挥,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西安市政府等成立工作专班,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建利、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面向湖南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一、
2023年9月8日下午,德州学院召开干部会议,宣布山东省委关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龚文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刚同志宣读省委决定。山东省委决定,吴君同志任德州学院党委书记,车滨同志不再担任德州学院党委书记职务。吴君,男,汉族,1969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