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增强考生选科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匹配,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研究确定了2024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信息),供2021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选科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2019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2年、2023年参加高考的选科要求仍以2019年印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具体以各高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在我省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2023年高考网上正式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0:00至6月30日18:00,6月30日18:00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2、考生可提交三次志愿,考生第一次填报提交志愿后可有两次机会对志愿进行修改提交。系统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考生提交三次志愿后不能再修改志愿。3、考生在网上填报志
截至7月24日,我省2023年高考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基本完成,考生录取结果可于24日17点后查询。根据录取工作安排,拟于7月25日10:00开始进行本科批次征集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4日晚公布本科批次征集志愿具体要求及征集志愿院校详细计划,请考生密切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将于5月10日起开始举行,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江苏省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一、考生赴考安排(一)在省外的考生在省外的考生,应于4月23日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得离开,拟由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集中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