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美术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色彩:13:30—16:30。考场设在各市标准化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8日至30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查询中心自行打印202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考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7日,考点为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4.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考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5.参加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生还可登陆沈阳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时间、考场和地址。
6.美术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7.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按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电动橡皮、电吹风等);音乐舞蹈类统考音乐基础课笔试考生须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8.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10.我省取消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11.考生应遵守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保持电话畅通,
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2月9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第35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初审会在同济科技园嘉定分园举行。同济控股副总经理、同济创业基金秘书长戴大勇,校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叶明海,兴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行长徐加军,同济科技园嘉定分园总经理顾文洁、副总经理金路出席会议,同济创业基金、同济科技园嘉定分园相关老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批次:高职高专批。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部分类别统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相关类别考生报考和成绩情况,分别划定2024年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播音与主持类为141分;舞蹈类为175分;音乐类中的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均为180分。即日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