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3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2023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的宣传、初检与面试等工作分市(州)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进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协调,市(州)招考机构负责组织安排,已申请在我省招收民航飞行学生的有关招飞院校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传动员。我省民航招飞宣传动员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各市(州)招考机构要协同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并组织属地各有关中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宣传2023年民航招飞政策要求、2017年修订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等,组织有意愿参选且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招飞院校(专业)报考要求、预估成绩和身体条件达到民航招飞要求的学生报名。
(二)初检时间和地点。初检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时间。各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检测场地。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招飞初检与面试工作(初检面试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体检鉴定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飞院校另行通知。
(三)各高中学校组织有意向参加初检的学生,通过招飞院校网站下载有关院校2023年度民航招飞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持报名登记表参加初检。
(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招飞院校、送培单位和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好民航招飞有关工作,确保民航招飞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五)各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须按照各市(州)招考机构招飞初检工作安排开展有关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宣传口径与录取政策保持一致,负责解释和处理宣传、面试、初检等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各地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初检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服务和便利,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邮编:410006。
联系人:李鸿,电子邮箱:22388679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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