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六大部分35条要点涵盖了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高校党建、教师待遇、“双减”、学校思政课建设、学生身心健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等一系列工作要点。
其中,工作要点提到,要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瞄准世界一流,引导建设高校强化学科重点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基础学科深化行动。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建设自主权,探索分类特色发展模式。开展教育部与各省(区、市)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共建,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各高校“双一流”建设。

根据目前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录取进展情况,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院校A段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预计于8月4日8时左右开始,8月4日12时结束。届时,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本次征集志愿正式通知。望考生于8月4日8时左右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凡未查询到录取结果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将在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分五个阶段,每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段:6月26日8∶00—6月27日18∶00。填报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提前本科一批,提前本科二批,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免费医学定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1.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