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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是什么意思?

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是出自《贞观政要·卷八·论刑法》中的一句话,作者是唐朝时期的吴兢。乐不可极,极乐成哀的下一句是:欲不可纵,纵欲成灾。


乐不可极,极乐成哀的意思是:

翻译含义1:

享乐不可极度,极度就变成悲哀。

翻译含义2:

这句话的意思是,过度的欢乐会变成悲哀。它提醒人们在追求欢乐和享受的同时要适度,不要过度追求欢乐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平衡和稳定。过度的欢乐可能会导致情绪的波动和失去对其他事物的关注。

翻译含义3:

所谓“物极必反”,享乐、放纵欲望如果超过限度,不加节制的话,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成为人生的悲哀和灾祸,劝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凡事不可太过,当止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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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可极,极乐成哀出自《贞观政要·卷八·论刑法》原文节选如下:

《贞观政要·卷八·论刑法》

【作者】吴兢【朝代】唐朝时期

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鞫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既而悔之,谓房玄龄曰:“公等食人之禄,须忧人之忧,事无巨细,咸当留意。今不问则不言,见事都不谏诤,何所辅弼?如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道理。”因诏曰:“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五覆奏,自蕴古始也。又曰:“守文定罪,或恐有冤。自今以后,门下省覆,有据法令合死而情可矜者,宜录奏闻。”  

蕴古,初以贞观二年,自幽州总管府记室兼直中书省,表上《大宝箴》,文义甚美,可以规诫。其词曰:  

今来古往,俯察仰观,惟辟作福,为君实难。宅普天之下,处王公之上,任土贡其所有,具僚和其所唱。是故恐惧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转放。岂知事起乎所忽,祸生乎无妄。故以圣人受命,拯溺亨屯,归罪于己,推恩于民。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故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礼以禁其奢,乐以防其佚。左言而右事,出警而入跸。四时调其惨舒,三光同其得失。故身为之度,而声为之律。勿谓无知,居高听卑;勿谓何害,积小成大。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壮九重于内,所居不过容膝;彼昏不知,瑶其台而琼其室。罗八珍于前,所食不过适口;惟狂罔念,丘其糟而池其酒。勿内荒于色,勿外荒于禽;勿贵难得之货,勿听亡国之音。内荒伐人性,外荒荡人心;难得之物侈,亡国之声淫。勿谓我尊而傲贤侮士,勿谓我智而拒谏矜己。闻之夏后,据馈频起;亦有魏帝,牵裾不止。安彼反侧,如春阳秋露;巍巍荡荡,推汉高大度。抚兹庶事,如履薄临深;战战栗栗,用周文小心。  

《诗》云:“不识不知。”《书》曰:“无偏无党。”一彼此于胸臆,捐好恶于心想。众弃而后加刑,众悦而后命赏。弱其强而治其乱,伸其屈而直其枉。故曰:如衡如石,不定物以数,物之悬者,轻重自见;如水如镜,不示物以形,物之鉴者,妍蚩自露。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汶汶而暗,勿察察而明。虽冕旒蔽目而视于未形,虽黈纩塞耳而听于无声。纵心乎湛然之域,游神于至道之精。扣之者,应洪纤而效响;酌之者,随浅深而皆盈。故曰:天之清,地之宁,王之贞。四时不言而代序,万物无为而受成。岂知帝有其力,而天下和平。吾王拨乱,戡以智力;人惧其威,未怀其德。我皇抚运,扇以淳风;民怀其始,未保其终。爰术金镜,穷神尽性。使人以心,应言以行。包括理体,抑扬辞令。天下为公,一人有庆。开罗起祝,援琴命诗。一日二日,念兹在兹。惟人所召,自天祐之。争臣司直,敢告前疑。

栏目:知识库 Tag: 名言名句 更新时间: 2024-01-21 10:14:31 编辑:poxi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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