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省考生全面了解全国院校在我省艺术类校考专业情况,根据各院校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情况,现将2023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予以公布(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公布内容仅供考生报考参考,具体报名方法、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专业要求、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原则等以相关院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为准。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办法等相关内容在本校网站公告。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备案同意,高等学校不得擅自在广东区域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在广东招收校考考生。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5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校考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具体校考专业的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以招生院校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招生院校网站等了解相关资讯,并向招生院校咨询相关事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简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更顺利地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符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一)考试科目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作曲。2.基本乐理。3.音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