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普通高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3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1、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 3、根据教育部相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4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1.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两学期)4500元。 2.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