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目前已完成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录取工作,7月16日20时起开始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投档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相应类别统考合格、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
根据录取日程安排,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及投档录取工作将于8月25日至28日进行。本次征集志愿具体范围及时间安排为:8月25日8时至18时,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6日至27日投档、录取;8月27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