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专科提前批
1.意向填报安排:
6月26日: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含有关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批A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3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0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21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提前批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7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含有关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填报过公安、司法意向志愿,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
填报意向时,同一意向类别中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报考。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要求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8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0日: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提前批中需进行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司法类等院校(专业)录取结束。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录取结束。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
7月1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1日:本科一批录取结束。
7月22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一批B录取结束。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
7月2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本科二批录取结束。
8月1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2日:本科二批B录取结束。
四、高职高专批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3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8日:高职高专批录取结束。
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一、校考批录取校考专业,在考生文化总分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总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破格录取办法的,按高校
2023湖南高考招生录退正在进行中,考生可以查到的录取状态有三种,分别是:“自由可投”“已经投档”和“录取”。1、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微教育(hnedugov)选择“政务服务”—“2023高考查分、录取状态查询”。选择“高考录取状态查询”,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已开通高校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具体为: 一、普通高考咨询电话 0351-4862600 二、对口升学咨询电话 0351-4862695 三、举报电话 0351-4862917 温馨提示 1.咨询电话从即日起开通,录取工作结束时关闭。接听时间为上午8: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