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批A段院校及专业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限为:7月18日上午12时起至7月18日下午15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批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55分,理科215分,含照顾政策分)以上,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学类180分、音乐学类105分、戏剧与影视学类140分、舞蹈学类207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平行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号、名称和专业代号、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院校在阅”预录取状态,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段批次(J段)按考生初始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部分征集计划为初始志愿投档后由院校调入我省)。现就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志愿时间2023年8月6日15:00至7日15:00。二、征集志愿对象8月6日15:00后志愿填报系统
一、征集志愿范围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计划未完成或新增招生计划的院校。二、征集志愿对象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8月17日18:30至8月18日9:00。四、征集志愿设置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两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市2023年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199所高职(专科)院校共录取新生12960余人。总体上看,考生对高职院校认可度较高,多数考生能结合自身成绩和专业兴趣,积极填报志愿,师范类、医护类、电力类、交通类等专业受到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