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安排,本科一批录取7月19日正式开始,7月23日9:00-18:00征集志愿,将于7月24日结束。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河南省批准的本科高校。

与本科一批交错进行的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2日至25日录取;艺术类本科A段7月17日至20日录取,B段7月22日至24日录取。
本科一批正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积极主动联系高校,通过热情周到服务、耐心细致的交流、及时有效的沟通,全力争取各高校增加招生计划数量,让更多河南学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省教育考试院将持续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发送考生录取结果信息,向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个人信息的考生及时推送录取状态。继续加强咨询服务,畅通沟通渠道,线上线下多平台回复考生咨询,耐心细致为考生答疑解惑,着力构建和谐招考关系,为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广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9日正式开始。省招生办对提前批普通类的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和军检院校,以及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院校(专业)的统考+校考类别进行了投档录取。空军、海军招飞共投出72人,目前已完成录取工作,其中空军招飞录取68人,海军招飞录取4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工作将于7月25日开始。具体录取时间安排:7月25-28日,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7月29日8时-18时,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30-31日投档、录取。8月1日,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
可查询到的考生状态有“自由可投”、“已投档”和“录取”3种。 “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处于在库状态。 “已投档”: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并接受院校审阅。 “录取”: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已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