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不低于70分;手球不低于85分;男子篮球不低于73分,女子篮球不低于67分;男子足球不低于78分,女子足球不低于75分;羽毛球和乒乓球不低于45分。
3、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5、录取时,根据上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总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体育专项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运动员技术等级高的考生。在招生项目中,如果某一项目第一志愿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招生所有项目中,并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每一项目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项目计划数的1.2倍。所有项目按性别分别录取,如果某一性别组录不满,剩余指标给该项目另一性别组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该项目总数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项目中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在志愿填报之前,考生应先了解投档录取规则。根据最新发布的《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考生应把握以下事项。一、本科阶段投档及录取依据本科阶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
1、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21〕19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