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艺术能力考试成绩,按如下规则分专业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设计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美术学类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原则录取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其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的合格考生,可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
①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线将于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公布后在系统内面向考生发布,达标线至少不低于本科(文/理)一批线。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养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的,将不予录取。
普通类提前录取第一段:第一志愿投档7月11日8:30退档录检结束7月11日16:30第二志愿投档7月12日8:30退档录检结束7月12日11:00第三志愿投档7月12日14:30退档录检结束7月12日16:30第四志愿投档7月13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第五志愿投档 7月13日
2023年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将从6月28日开始进行,录取将从7月9日开始。 今年广东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这三个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在7月9日到8月13日进行。 提前批次7月9日到16日进行 本科批次7月16日到31日进行 专科批次8月1日到13日进行 工作日程后续如有调
一、录取原则在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二、关于破格录取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