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强基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开始前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本科高校(专业)。
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航海类、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其他经批准可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高校(专业)。
专科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高校(专业)。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一类模式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另文规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乡村振兴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前录取。
二类模式招生设置本科、专科批次,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后、专科提前批前录取。
3.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州县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涉藏州县“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4.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5.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录时间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时间为9月25日—26日。二、补录安排(一)补录对象1.普通类专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
高考录取批次是指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其他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一定的分值线和录取规则,将考生划分为不同的录取批次。这些批次主要用于确定不同层次的招生对象和录取标准。通常,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高专批次两种类型。高考录取批次的意思是什么? 高考录取批次是指在全国统一的高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