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范围
本科第二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及新增招生计划的院校。
二、征集志愿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31日18:30至8月1日9:00。
四、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五、征集志愿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进行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档案状态处于“考生档案目前未投出”的考生档案可参与排序投档,档案状态处于“已投至XX院校,院校阅档中”或“已被XX院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不会被投出。
在征集志愿投档前,各院校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优先投档录取。
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
六、其他
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及征集计划信息表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学费、性别要求、身高限制等信息)。同时,在征集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22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为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全心全意服务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发布了《广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100问》,考生、家长如有招生录取政策方面的疑问,可自行登录查阅。同时,录取期间还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了信访咨询组,考生和家长如有招生录取方面的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1-5337942、0771-5337943。
为做好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我省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以下简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飞院)招飞工作已全面开始,中飞院决定于2022年11月5日-11月24日在辽宁地区联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开展招飞初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招飞计划、培养方向及培养目标(一)招飞计划具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一、本科阶段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