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

第四条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第五条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每个艺术类专业成绩公布后3天内(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专业考试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公布成绩后第4天,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专业类别进行汇总,并填写《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复核类成绩汇总表》(式样见附件2)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次日下午17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条如复核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一、参检考生条件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四)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合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高水
具有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心健康,品德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以报名。 1、高中阶段至少有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