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9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请按以下要求做好考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考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请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护,简单生活,保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流动和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
2.目前尚在京外的考生,请务必于考前7天前返京,返京后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京内考生考前7日内非必要不出京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3.为避免因疫情变化影响参加考试,考生须按区考试中心和学校要求进行考前7天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即日起有京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应及时向所在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4.考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学校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证公平公正择优完成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及录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组织实施机构1、齐鲁工业大学成立以相关校领导为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安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一、领导机构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南京大学继续实施励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一、招生对象 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