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2023年正处于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过渡期,为有利于中学教学和学生备考,经研究,2023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舞蹈等6个专业继续使用2022年版《考试大纲与说明》作为命题依据。考
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查阅下载。2023年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将另行公布。请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关单位。
新疆2023年普通高考于6月9日上午结束。按照工作安排和进程,从6月9日起将进入收卷、扫描、评卷工作阶段,预计6月25日左右公布考生成绩及位次。 请考生密切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网址:http://www.xjzk.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招生”发布的信息,以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二、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入场安检、进行指纹比对或人脸识别身份。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充分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拟撤销音乐学等9个本科专业(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拟撤销专业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