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艺术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和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一是考试科目不同。改革前,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只有文史、理工两个科类,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文理科考生都要学习外,文史类考生只能学习历史、政治、地理三门课程,理工类考生只能学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高考基于文、理分科,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